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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北部湾仲裁协作联盟在湛江成立
作者:  来源:湛江日报  添加时间:2017-07-11 0

湛江、南宁、北海 、钦州、防城港、玉林、崇左仲裁委员会在我市举行签约仪式,宣布成立“中国北部湾仲裁协作联盟”。这是我国仲裁界自“中国自贸区仲裁合作联盟”等之后的又一个重要合作联盟。

大会通过了有关章程,选举了协作联盟委员会委员和负责人,决定总部设于湛江,选举伍科富(湛江仲裁机构总负责人)为主席兼秘书长。

目前,广东、广西、海南三省(区)位于北部湾地区的仲裁机构共有八家,2016年共受理案件31000多件,受案标的达280多亿元,2017年上半年受案量大幅增长,截至目前已突破10万件。北部湾仲裁机构集体合力后,仲裁力量将大大加强,影响范围更加广泛,加快与国际仲裁机构的接轨和合作,随着当地城市群的快速发展以及以其为依托和门户的东盟“一带一路”建设,其作用会更加明显。

据介绍,各盟员单位将实行集体挂牌、密切交流、平等相待、区域开放、相互推广、仲裁员互聘、协调组庭、快速办案和对内对外集体拓展的原则和措施,为北部湾地区“一带一路”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服务。

业内人士表示,北部湾“一带一路”建设,需及时跨区域处理民商事法律事项,而仲裁的管辖不论地域、自主选择、独立审理、简便快捷、一裁终局、执行便利等特色优势,正适应其法制发展需求。北部湾仲裁机构成立后,可发挥集体协作的力量,解决日益增多的民商事纠纷。